NO.18 משפטים 典章/司法 /
經文範圍:出21:1-24:18

[YOUTUBE]建造一個公平-正義的信仰社群

2018/10/16   鍾鹽光 弟兄


分段結構:出埃及記21-24章

地點:中山靈糧福音中心
主題:建造一個公平-正義的信仰社群
主講人:鍾鹽光老師 20180516

出埃及記第六段妥拉的標題叫做”典章/法令/審判”。 在上一段妥拉”葉忒羅”提到,摩西從早到晚,都在審理、判決百姓的民事紛爭,都在斷案。葉特羅看到這樣的狀況,就向摩西建議,從百姓中挑選千夫長、百夫長、五十夫長、十夫長,來授權-分層管理百姓,叫他們隨時審判百姓。但問題是,百姓民事審判的依據、法源和法條從哪裡來,這就是出埃及記第六段妥拉”典章篇”所要回答,並提供的。

另一方面,好在以色列百姓都願意領受十誡,這個所謂 聖法 的大前提、這一個母法,並且也向耶和華神答覆說『凡耶和華神所吩咐的,我們都必遵行。』,之後,耶和華神才能在本段的妥拉”典章篇”,接續來提出更多審理民事案件或民事侵權之審判律法。這些林林總總的審判的條例,也就是所謂十誡的子法、實行細則。

在”典章篇”這段妥拉中所羅列的這些諸多法條,其實可以看做是十誡的下集,或者具體地說,也就是第十誡、不可貪戀的 延伸。因為這些民事法的頒布,目的就是要讓百姓知道,什麼叫做他人的權利和財產之界線,以及定義,而人們不可以隨意地貪戀、和侵犯。如此,經過十誡這個母法,以及”典章篇”的民事法在以色列百姓中,所架構出的一套具有公平、正義的法律系統,才能夠讓這個剛出埃及、剛剛誕生的這個以色列民族團體,帶來國家的存續和健全,以及社會的穩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