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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範圍:創12:1-17:27

離去篇之 三、神與亞伯蘭立約

2018/10/24   鹽光

亞伯蘭這樣正直和公義的品行和作為,所以接下來,經文到15章這裡,耶和華神要和亞伯蘭展開一場正式的立約儀式。透過耶和華神主動的立約、簽約,就使得這份約的內容,被封印起來,成為一個不可更改和撤銷的永約。 這份約的內容,其實已經把,將來以色列百姓會在埃及流亡、經歷十災,出埃及,最後,進迦南地得地為業,的整個歷史發展進程全部概述了一遍。包括了: 1. 亞伯蘭會有自己肉身的後裔 (也就是後來的以色列),來繼承(迦南地)的產業。 2. 這後裔將來會多如天上的繁星。(出埃及60萬男丁) 3. 亞伯蘭的後裔會下到埃及,被那地的人苦待和奴役。(法老奴役希伯來人。) 4. 耶和華神會逞罰苦待這群亞伯蘭後裔的帝國(埃及經歷十災)。 5. 亞伯蘭的後裔會帶著許多財物離開。 6. 他們要等到迦南地的人罪惡滿盈時,才會進去得地為業。 從以上的六點,我們看到,耶和華神,向亞伯拉蘭啟示了一個未來國度的藍圖,這份藍圖,給亞伯蘭、和他的後裔明確地指出一條將來 (以色列) 民族發展的方向和總路線,什麼意思呢? 意思就是說,將來你肉身的後裔,會朝著我現在所顯明、所指示的、所定規的道路上走去。